第二一三章 凡尔赛和约(十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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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欧洲势力一扫而空。
丹麦是凑数的,就算大顺不逼着丹麦签条约,丹麦的东印度公司也要解散了,特兰奎巴整天被“海盗”堵着,也实在受不了了。
吕宋问题比较麻烦,这个不着急,以后慢慢来,反正有直布罗陀当抵押;莫桑比克,则是因为奴隶贸易,葡萄牙不可能放手,而且西班牙太不给力,打个葡萄牙被葡萄牙的农民顶的喘不动气,大顺暂时也没力气把手伸那么远,却彻底清理葡萄牙在莫桑比克的势力。
主要是葡萄牙在莫桑比克的政策,弄得一堆本地的“奴隶贸易受益者”。大顺又不搞奴隶贸易,拿了莫桑比克也是麻烦。
奴隶贸易、鸦片贸易,这是两个底线,大顺这边是坚决不做的。
反正葡萄牙是废了,也不急,早晚的事。
其三:
荷兰永久中立。
由中、英、法、俄、奥、西、瑞七国,共同保证荷兰的永久中立地位。
奥属尼德兰低地地区,将去武装化,各国不得驻军、法国亦不得在边境地区囤积兵力。
奥地利对奥属尼德兰拥有治权,但不得驻军。
新教荷兰与天主教奥属尼德兰,各自不得互派传教士。
大顺将保证西里西亚属于奥地利。
“波兰问题”和“普鲁士问题”,将在随后的中、俄、奥、法四国密约中解决,并不在大顺的直接利害之内,但是作为奥属尼德兰和荷兰永久中立问题的谈判筹码。
大顺将与荷兰组建联合舰队,保卫荷兰,确保荷兰的中立地位。
任何对荷兰宣战的国家,视作对大顺宣战。
大顺坚决维护阿姆斯特丹的欧洲金融中心地位,并对荷兰的“完全无管制的贵金属出境政策”表示支持和肯定。
其四:
大顺的商品,将在阿姆斯特丹期货市场,集中销售。
大顺保证不会在好望角以西的其余地方,派出商船售卖商品。所有的大顺商船,都将在阿姆斯特丹集中贸易。
大顺将对阿姆斯特丹的商品,征收统一的“欧洲关税”。
各国商人在购买商品前,需注册确定商品去向,由大顺按照比例,将关税交给各国。
荷兰不会在阿姆斯特丹再征收一次关税。
因为对荷兰而言,征关税已经没意义了,荷兰的联省议会已经废了,军队养不了、海军养不成。
而只要阿姆斯特丹的欧洲金融中心地位能够保证,那么荷兰的商人阶层,将可以出卖一切。
同样的,如果阿姆斯特丹作为东西方贸易的唯一周转中心,那么将为阿姆斯特丹带来再度的繁荣,甚至重回“黄金时代”的繁华,亦未可知。
金融、物流、消费、旅店、妓馆、码头工人、债券、保险等,足够撑得起金融中心阿姆斯特丹的繁荣。
而阿姆斯特丹的商人,也不会再去北美走私了,因为那无意义了。
但是,荷兰是“来茵河入海口”的地理优势,是不可改变的。
那么,神罗地区的来茵河沿岸市场,实际上也就是在荷兰商人的手中了。他们将能拿到廉价的大顺商品,利益巨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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